详细说明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 33 条、第 61 条之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水平。 我教育机构根据规定举办了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的培训,现在针对全国招生,望广大学员报名参加,在我机构培训,可免试、免培训,直接拿到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
证书性质:
由国家建设部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全国通用。
提交资料:
本人近期 1 寸免冠蓝底照片 2 张、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于 2005 年 11 月 16 日 制定并颁布了《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上述三个文件实施后,物业管理师资格正式纳入了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系列。根据《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 “ 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 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 ,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 ( 以下简称《注册证》 )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 物业管理师的英文译为 : CertifiedPropertyManage ( 简称 CPM ) ,准确全名应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 ” 。
本中心可报名:
安全员ABC证、电工、焊工、高空、制冷、叉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物业经理和物业项目经理、食品安全管理员、危化品安全管理员和主要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员、一般企业安全管理员和主要负责人、建筑八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监理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材料员、测量员等)、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BIM工程师、装配式工程师、智慧消防工程师、茶艺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养指导师、初级会计、学历提升、大专、本科、中专,深圳入户等。
报名联系方式参照如下:
学校:深圳豪德教育培训学校
上班时间:上午 9:00-- 下午 20:00 (礼拜正常值班)
联系人:刘老师(网页上有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 深圳龙华新区民治东边商务大楼 13 楼 1306
乘车:地铁: 环中线 5 号线 -- 民治站(深圳北站下一站);
公交:(民治)沙元浦站 或者 民康路口站。
期待您的咨询,真诚的为您解决问题,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