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全国物业经理上岗证培训考证中心
考试简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 33 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条例》第 61 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组织《全国物业管理岗位证书》培训考试,合格颁发证书,该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
注册查询:
1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证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并提供网上查询 ;
2 、物业管理员证登录中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左下角政府门户网站 - 部管社团网站 -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即可查询。
证书全国通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办、升级必须具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物业项目招投标等 。
培训内容:
( 1 )、物业管理概论、( 2 )物业管理法规、( 3 )房屋设备知识、( 4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6 )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
报名条件:
1 、在岗未取得物业上岗证的物业企业经理、项目(部门、小区)经理及物业管理员;
2 、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电子照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岗位证书报名表。
培训方式: 网上培训学习,报考咨询刘老师。
考试形式: 参加网上无纸化考试;成绩未合格可补考两次。
物业上岗证,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提交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复印件。物业上岗证需要通过考试获得,持证者可从事物业部门工作。
本中心可报名:
安全员ABC证、电工、焊工、高空、制冷、叉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物业经理和物业项目经理、食品安全管理员、危化品安全管理员和主要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员、一般企业安全管理员和主要负责人、建筑八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监理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材料员、测量员等)、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BIM工程师、装配式工程师、 智慧消防工程 师 、智慧建造工程 师 、全 过 程咨 询 工程 师 、茶艺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养指导师、初级会计、学历提升、大专、本科、中专,深圳入户等。
报名联系方式参照如下:
学校:深圳豪德教育培训学校
上班时间:上午 9:00-- 下午 20:00 (礼拜正常值班)
联系人:刘老师(网页上有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 深圳龙华新区民治东边商务大楼 13 楼 1306
乘车:地铁: 环中线 5 号线 -- 民治站(深圳北站下一站);
公交:(民治)沙元浦站 或者 民康路口站。
期待您的咨询,真诚的为您解决问题,合作共赢。